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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述案例中,申请商标系对成语“和颜悦色”的不规范使用,易使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对成语产生错误认知,用作商标易产生不良影响,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。
“随心所浴”、“牙口无炎”、“骑乐无穷”……这些谐音梗听起来很有趣,但你能想象它们被注册成商标吗?事实上,这些看似巧妙的成语变体,在商标注册路上大多吃了“闭门羹”。
为什么这些创意不能注册商标?
商标法明确规定,标志不得“带有欺骗性,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”,或者“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”。对成语的不规范使用,恰恰触碰了这条红线。
成语是汉语中的瑰宝,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涵。随意篡改成语用作商标,容易误导消费者,特别是正在学习语言的青少年,可能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。商标局对这类申请一直持审慎态度。
此前,某公司申请“油你赢”商标,希望用于食用油产品,被商标局以“滥用成语、易产生不良影响”为由驳回。同样,“灶圾入神”用于厨房电器、“今津乐道”用于食品,也都因类似原因未能注册成功。
当然,并非所有成语改编都会被拒。如果修改后的词语具有全新的含义,不会误导公众对成语的认知,也有可能获准注册。但这种情况属于例外而非普遍。
商标需要创意,但创意不能以破坏语言规范为代价。一个好的商标,应当兼顾创意与文化责任,既能吸引消费者,又能传递积极正面的价值观。
下次想用成语玩谐音梗时,记得要先考虑一下:这个创意是否会对我们的语言文化造成伤害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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