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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有朋友异想天开,想注册个"特朗普"商标卖马桶。我赶紧拦住他:您这是要把美国总统请进卫生间啊!这创意虽然"有味儿",但铁定通不过商标审查。
为啥呢?咱们的《商标法》第十条明确说了:容易产生不良影响的标志不能注册。把在位外国元首的名字印在马桶上?这画面太美不敢看。要是真注册成功了,说不定会引发外交风波,特朗普本人可能都要发推特抗议了!
这可不是开玩笑。商标局在这方面可是很有原则的 - 名人的名字通常都不给注册。想想看,要是有人注册"钟南山"卖香烟,或者用"袁隆平"做假种子,这得造成多坏的社会影响?之前有人想注册"科比"卖篮球,也被驳回了。
还有更奇葩的:有人想注册"奥巴马"卖蚊帐,"普京"卖电棍,"拜登"卖尿不湿...这些创意虽然脑洞大开,但都难逃被驳回的命运。商标审查员们每天看到这些申请,估计都得憋出内伤。
所以说啊,给产品起名字就像给孩子起名,不能太任性。虽然特朗普这个名字本身没有贬义,但把它用在特定商品上(尤其是马桶、卫生纸这类),就明显不合适了。这就好比不能把长辈的名字印在鞋底上 - 这不是违法,而是缺德。
想做品牌是好事,但还是要走正道。与其惦记名人效应,不如好好打造自己的原创品牌。毕竟,用自己名字当品牌才是最硬气的 - 你看老干妈陶华碧,人家就用得理直气壮!
所以各位创业者,还是把特朗普留给政治舞台,咱们商界人士就别凑这个热闹了。毕竟,做生意要的是长久经营,而不是哗众取宠,您说是不是?